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培養适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合格人才,注重學生的全面發展和綜合素質的全面提高,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測評基本原則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是指對學生德育、智育、體育、能力等方面的綜合記錄、評價和考核。學生綜合素質測評中,在測評指标上注重科學性,在測評方法上注重可操作性,在測評依據上注重目标導向性,在測評程序上注重突出學生主體性。
二、測評指标内容
綜合素質測評成績總分為100分。
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學業成績(70%)+非學業因素成績(30%)。
學業成績計算的課程範圍為必修課和限定選修課。根據《BV伟德国际官方网站學生學分制學籍管理實施細則》(浙中大發〔2009〕77号),學業成績的計算方法是以學生所修必修課和限定選修課所得的學分績點之和,除以該生同期所得的學分數,即該生的加權平均績點。計算公式:加權平均績點=各門課程的學分績點之和/各門課程的學分之和=∑(課程績點×課程學分)/∑課程學分。最後将該生加權平均績點轉化為學業成績(70%)。
非學業因素成績由思想品德(8%)、基礎文明(8%)、能力素質(8%)和同學互評(6%)成績組成。其中思想品德包括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學習态度、實踐公益等方面,基礎文明包括文明守紀、學風表現、寝室文明等方面,能力素質包括就業創業、科技創新、文體特長、社會工作、特殊經曆等方面,同學互評是指每位學生對班級同學的平時表現(思想品德和基礎文明)進行評價打分。
三、測評時間程序
(一)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分本人自評、同學互評、班組評議、學院評議小組總評4個程序。
(二)學生本人自評在每學年結束之後進行,每位學生按要求填寫《BV伟德国际官方网站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報告單》,并提供相關實證材料。表格和相關實證材料由班級指定專人收齊後交班主任或輔導員保存。
(三)同學互評在每學年結束之後進行,班級每位學生按要求填寫《BV伟德国际官方网站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同學互評表》,對班級同學的思想品德和基礎文明進行評價打分,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計算出每位同學平均得分。
(四)班組評議在下學年初進行,具體由班主任主持,主要内容是複核學生的自評依據,根據要求對每位學生各項指标的測評提出建議,并填寫《BV伟德国际官方网站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報告單》。班組評議結束後,由評議小組組長填寫《學生綜合素質測評總成績彙總表》。班組評議意見應在班級中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為3天。在公示期内,學生對測評成績有異議的,可向班主任或輔導員提出,由班組評議小組負責處理并向提出異議的學生反饋。經公示無異議後,将《測評報告單》及《成績彙總表》交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
班組評議小組由5~7位代表組成,班主任(或輔導員)、班長、團支部書記為當然代表,其餘代表由班級民主推薦産生。
(五)學院評議小組總評在班組評議結束後進行,主要内容是結合學生自評、同學互評和班組評議意見,作出最後總評結論,填寫《BV伟德国际官方网站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報告單》和《學生綜合素質測評總成績彙總表》。總評結論應通過學院公告欄等途徑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為7天。在公示期内,學生對測評結果有異議的,可向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提出,由學院評議小組負責處理。學院評議小組應對學生的異議進行複查并給出反饋意見。學生學年綜合素質測評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後由學院存入學生檔案。
學院評議小組由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黨總支(黨委)副書記、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分團委書記(或副書記)、年級輔導員、班主任、任課教師代表組成。
四、畢業總評辦法
對畢業生的綜合素質測評一般在畢業實習前進行。
二年制專業的綜合素質測評方法:前1年綜合素質測評平均值。
四年制專業的綜合素質測評方法:前3年綜合素質測評平均值。
畢業生在畢業前最後一學年的獎懲,可按照本辦法相關規定具體實施。
五、測評參考依據
(一)思想品德
思想品德成績由基本分5.6分、附加分和扣罰分組成,總分值不超過8分。
1、獎勵分
凡在被考評學期内有以下情形者,按以下标準加分:
(1)思想上要求進步,積極向黨組織靠攏。高中即為中共(預備)黨員的,在大一評獎評優學期,經考核合格者可加0.5分;凡當學年确定為入黨積極分子,且考核合格者,可加0.2分;當學年确定為中共(預備)黨員,積極發揮模範帶頭作用,且考核合格者,最高可加0.5分,考核不合格者不加分。考核結果,由學院學生黨支部提供;
(2)好人好事獎勵分:凡有勇于舉報違法行為、勇于向違法行為作鬥争、見義勇為、救死扶傷、拾金不昧等突出事迹者,受到院級、校級、縣(區)級、市級、省部級和國家級表彰(有縣級以上政府部門的表彰決定或縣級以上報刊宣傳報道,并經學校學生工作部門認定),分别給予最高0.2分、0.3分、0.5分、1分、2分和4分的獎勵;在緊急情況下挺身而出,救死扶傷受到有關部門的通報表揚、表彰,可參照好人好事獎勵标準酌情加分,參加義務獻血每次加0.2分(一學年限加一次);
(3)積極參加青年志願者活動,每次加0.1分(以志協統一提供的數據為準),一年總分不超過1分;被評為“全國志願者先進個人”者加4分,省級加3分,市級加2分,區級加1分,校級加0.5分,院級加0.3分。
(4)積極參加小學期軍訓,被評為内務優秀排及軍事優秀排等相關榮譽的成員每人加0.1分(可重複加分);獲得優秀标兵等個人榮譽者可加0.2分。
(5)授予國家級、省級、市級、校級、院級“先進團支部”、“先進班級體”等榮譽稱号的集體,其所屬成員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0.2分,黨日、團日活動類減半;獲得“紅旗團支部”稱号的集體,其所屬成員分别加1分;獲得黨團内先進個人、優秀學生幹部等稱号者,按照思想品德第(6)條标準加分;
(6)積極參加專業勞動、社會實踐,并被評為全國先進個人者加4分,省級先進個人者加3分,市級先進個人者加2分,區級先進個人者加1分,校級先進個人者加0.5分,院級先進個人者加0.3分(先進集體則成員減半加分)。
(7)獲得“體質測評先進班級”稱号的集體,其所屬成員分别加0.2分;
(8)考評标準中凡同類項目加分,隻計高分,不重複累計。
2、扣罰分
凡在被考評學期内有以下情形者,在基本分中按以下标準扣分,可累計扣分,直至扣完品德素質總分為止。
(1)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的反動言論和行為,煽動鬧事、組織非法遊行集會、張貼大小字報、參加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破壞安定團結、擾亂社會秩序者,品德素質項不得分;
(2)凡本學年受到學校留校察看、記過、嚴重警告、警告及通報批評等處分,分别在思想品德評分中每次扣6、5、4、3、2分,學院内部通報批評者每次扣1分;黨團内處分參照執行;
(3)有無故拖欠學費等其他不良誠信記錄者扣1分;
(4)中共黨員、班(團)學生幹部,校院團委、學生會以及在校院學生工作部門管理和指導的學生組織内任職的主要學生幹部,工作嚴重失職者,對突發事件或惡性違法違紀案件不報告、不及時處理、不制止或不搶救的扣2分;在事故中負有領導、組織責任者扣3分。
(5)學生在自評過程中有弄虛作假的,班組評議或學院評議小組可在思想品德評分中根據實際情況扣1-3分;
(6)班級開展集體活動違反學校及學院有關規定的,其所屬成員每次扣0.5分;
(7)在公衆場合或互聯網上做出有損學校、院系、班級及他人聲譽的言行,造成較大影響,經查實,每次扣3分;
(8)未列舉的其他符合扣罰分的事項。
(二)基礎文明
基礎文明成績由基本分5.6分、附加分和扣罰分組成,總分值不超過8分。
1.基礎文明表現包括以下内容:
(1)文明守紀。加強自我修養,遵守社會公德,尊敬師長,團結同學,禮貌待人,維護公共秩序;遵守國家各項法律和學校(院)各項規章制度,無違法違紀行為,敢于同違法違紀的人、事作鬥争;遵守考試紀律,在學期各類考試中誠實守信,無作弊現象。
(2)學風表現。自覺遵守課堂紀律,不遲到早退,不無故曠課;上課時認真聽講,不睡覺、不聽MP3、不玩手機(打電話、發短信)、不随意進出教室、不在教室吃東西。注重自我學習,經常自覺參加早鍛煉、早讀和晚自習,積極參加學校(院)組織的人文講座、學術報告等活動。
(3)寝室文明。寝室内務整潔,物品擺放整齊有序,整體觀感好。寝室内不使用違章電器;不私接亂接電線網線;不留宿校外人員;不賭博,不酗酒,不抽煙,不打架,文明上網。寝室成員人際關系和諧融洽。寝室學習氛圍濃厚,不沉迷電腦遊戲。寝室布置高雅、舒适、美觀,有濃厚的文化氣息。寝室生活習慣健康科學,按時作息。
2.基礎文明的附加分:
(1)積極參加學校、學院組織的各項文體活動,如文藝演出、講座、運動會(含入場式)等,按統一登記,每人次加0.1分(最高不超過1分),加分的活動以學院團委認定為準;
(2)早讀、早鍛煉出勤率均達到100%者加0.5分;
(3)校院學風(課堂)檢查均全勤者加0.5分;
(4)“校級文明寝室”獲得成員加0.4分,寝室長加0.5分;“院級文明寝室”獲得成員加0.2分,寝室長加0.3分;兩者就高加分,不重複累加;
(5)校寝室安全衛生檢查為A的寝室成員加0.1分/次(最高不得超過1分)
(6)未列舉的其他符合加分的事項。
3.基礎文明的扣罰分:
(1)凡各種考勤(上課和要求參加的集體活動)缺勤次數未達處分下線者,每缺勤一次扣0.1分,遲到或早退累計兩次計1次缺勤;
(2)在校級寝室檢查過程中,如有衛生不合格(C等)情況,所屬寝室成員每次扣0.5分;
(3)在校級寝室檢查過程中,發現擁有或使用違規電器者,責任人扣1分/次,寝室成員非責任人參照基礎文明扣罰分第(2)條執行。
(4)早讀、早鍛煉出勤率低于90%者,分别扣0.5分;
(5)違反校紀校規,具體扣分如下:
A.留宿他人、夜不歸宿者,每次扣0.5分;
B.熄燈後擾亂他人休息,屢教不改者,每次扣0.2分;
(6)未列舉的其他符合扣罰分的事項。
(三)能力素質
能力素質成績由基本分3分和附加分組成,總分值不超過8分。
附加分:
(1)就業創業。首次創業并進駐學校創業負責人加1.5分(參與人減半加分);注冊公司法人加2.5分(參與人減半加分);淘寶網店達三鑽及以上的注冊者可加2分(非注冊者不予加分);大學生自主創業吸納家庭困難學生就業者加1分。
(2)擔任學生幹部,積極參加社會工作,熱心為同學服務,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社會活動能力,按考核結果酌情加分如下:
任職情況
| 根據考核給予加分情況
|
擔任校院兩級學生會、社團聯(社管中心)、勤工助學中心、志願者協會等組織的主席團成員職務(含副職);學院團委委員;擔任校藝術團、博雅傳媒、大學生新聞中心、學生公寓“三自”委員會、校學生教學管理工作委員會、紅色驿站等組織的主席、團長、主任等職務(含副職);
| 優秀\良好\合格:1.6\1.4\1.2
|
擔任校院兩級學生會、社團聯(社管中心)、勤工助學中心、志願者協會等組織的部長級職務;學院團委委員助理;校五星級社團會長;擔任校藝術團、博雅傳媒、大學生新聞中心、學生公寓“三自”委員會、學生教學管理工作委員會、紅色驿站等組織的部長級職務;
| 優秀\良好\合格:1.4\1.2\1.0
|
擔任校院兩級學生會、社團聯(社管中心)、勤工助學中心、志願者協會等組織的副部長級職務;擔任校藝術團、博雅傳媒、大學生新聞中心、學生公寓“三自”委員會等組織的副部長級職務;校院非五星級社團會長;五星級社團部長(含副部);校院兩級籃球隊、足球隊、排球隊、禮儀隊、歌隊、舞隊、辯論隊等組織的隊長;黨支部委員;班長、團支書;學生寝室樓長等;
| 優秀\良好\合格:1.2\1.0\0.8
|
擔任非五星級社團部長(含副部)、校院兩級學生會、社團聯(社管中心)、勤工助學中心、紅色驿站、學院團委、志願者協會等組織的幹事;擔任校藝術團、博雅傳媒、大學生新聞中心、學生公寓“三自”委員會等組織的幹事;五星級社團幹事;校院級監評員、班委、團支委、寝室長等(被評為優秀幹事,可另加0.1);
| 優秀\良好\合格:1.0\0.8\0.6
|
校院級社團幹事,學生會歌隊、舞隊、禮儀隊等成員
| 優秀\良好\合格:0.6\0.4\0.2
|
說明:如有兼職情況的最多取2項最高分加分。
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其社會實踐論文(包括調查報告)獲獎的,院級第一作者加0.5分,校級第一作者加1分,市級第一作者加2分,省級及以上第一作者加4分。(第二作者以後均減半加分,依此類推);
(4)參加科技、學術競賽、科技發明等獲獎,按以下标準加分:
A:學科競賽
按等次
| 院級
| 校級
| 省部級
| 國家級
| 備 注
|
一等獎(含特等獎)
| 0.5
| 1
| 3
| 5
| 1、負責人按規定分數加分;
2、非負責人減半加分;
3、若無負責人,全體成員均減半加分;
|
二等獎
| 0.3
| 0.8
| 2
| 3
|
三等獎
| 0.2
| 0.5
| 1
| 2
|
優秀獎
| 0.1
| 0.2
| 0.5
| 1
|
注:成功申請發明專利者按國家級一等獎加分,成功申請實用新型專利者按國家級優秀獎加分。
B:科研項目
科研項目級别
| 附加分值
| 備 注
|
國家級
| 5
| 1、負責人按規定分數加分;
2、非負責人減半加分;
3、若無負責人,全體成員均減半加分;
|
省部級
| 3
|
市級
| 2
|
校級
| 資助
| 0.8
|
立項(及貧困生發展性資助)
| 0.5
|
院級
| 資助
| 0.3
|
立項(及貧困生發展性資助)
| 0.1
|
C:學術論文
期刊級别
| 附加分值
| 備注
|
SCI期刊I、II區、權威刊物、SSCI、A&HCI
| 5
| 1、刊物級别劃分參見《BV伟德国际官方网站國内期刊分級名錄》。
2、隻有第一作者并以BV伟德国际官方网站為第一單位署名才能申請加分。
|
其他SCI、EI、ISTP、專著、一級刊物
| 3
|
二級刊物
| 2
|
公開發表(有公開發行刊号)
| 0.5
|
(5)英語專業TEM-4筆試成績優、良、合格分别加1.5分、0.5分、0.2分;英語專業TEM-4口試通過者加0.2分;英語專業CET-6成績優秀者(550分及以上)加0.3分;非英語專業CET-4合格者425分及以上)加0.2分,優秀加0.4分,CET-6合格者(425分及以上)加0.4分,優秀(550分及以上)加0.6分(隻能在通過考試的該學年加分)。
(6)通過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者加0.3分,三級加0.5分;SYB培訓結業證書加0.2分,學院起點創業學校組織的創業就業類證書加0.1分;參加校“遠志學校”并結業者可加0.2分,如獲“優秀學員”者另加0.3分。
(7)積極參加非學校組織的考試并獲得證書者,統一加分如下:
考試名稱
| 給予加分情況
|
普通話證書
| 0.2
|
教師資格證筆試課程
| 0.5
|
翻譯資格證(CATTI)三級
| 0.5
|
翻譯資格證(CATTI)二級
| 1
|
英語中級口譯筆試
| 0.5
|
英語中級口譯筆試+口試
| 1
|
英語高級口譯筆試
| 1
|
英語高級口譯筆試+口試
| 1.5
|
BEC中級
| 0.3
|
BEC高級
| 0.5
|
外貿單證、報關員類似證書
| 0.5
|
營養師、健康管理師等健康類證書
| 0.3
|
化妝師、美容師、茶藝師
| 0.2
|
人力資源管理師
| 0.3
|
手語證書
| 0.5
|
會計從業資格證、證券從業資格證等金融證書
| 0.5
|
心理咨詢師三級/二級
| 0.3/0.5
|
雅思
| 成績6-6.5分加0.2分
成績7分加0.5分
成績7.5及以上加0.8分
|
托福
| 成績80-89分加0.2分
成績90-99分加0.5分
成績100及以上加0.8分
|
GRE成績1100分及以上
| 0.5分
|
小語種證書
| 日語能力1、2、3、4級分别加0.8/0.6/0.4/0.2
法語/德語四級、三級分别加0.6/0.3
(其它小語種證書由評議小組認定後進行相應加分)
|
(未列入表格的證書,由考評組認定加分;駕照不予加分。)
(8)所撰寫新聞在院級媒體發表,每篇加0.1分,在校級媒體發表,每篇加0.3分,在其餘媒體上發表,由考評組确定加分情況。(一年最多不超過1分)
(9)參加各種體育類競賽獲獎者,按以下标準計。凡同類項目獲不同等級獎勵,隻計一次最高分。
名次級别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四至六名
| 七至八名
|
國家級
| 3
| 2
| 1.5
| 1
| 0.8
|
省級
| 2
| 1.5
| 1
| 0.8
| 0.5
|
校級
| 1
| 0.8
| 0.5
| 0.3
| 0.2
|
院級
| 0.5
| 0.4
| 0.3
| 0.2
| 0.1
|
注:集體項目的主力隊員,按全部加分,非主力隊員按标準減半加分。
(10)參加各校園文化活動類比賽獲獎按以下标準加分:
按等次
| 院級
| 校級
| 省部級
| 國家級
| 備 注
|
一等獎
| 0.5
| 1
| 2
| 3
| ①集體(或合作)項目其成員根據對應标準減半加分;②其他校園文化活動競賽,參照此款标準加分。
|
二等獎
| 0.3
| 0.8
| 1.5
| 2
|
三等獎
| 0.2
| 0.5
| 1
| 1.5
|
優秀獎
| 0.1
| 0.2
| 0.5
| 1
|
注:校園文化活動競賽主要是指學校相關職能部門主辦的各種文化藝術類比賽、主題征文比賽、演講比賽、攝影大賽、寝室文明建設、寝室文化藝術節、校園歌手大賽等活動。考評标準中凡同類項目加分,隻計高分,不重複累計。
(11)特殊經曆。學生自強不息的;參與國際或省外交流的;學生應征入伍的;參加省級及以上重大活動或重要會議的,經考評小組讨論後酌情加分。
(12)未列舉的其他符合加分的事項。
(四)同學互評
同學互評成績由基本分2分、附加分和扣罰分組成,總分值不超過6分。
1、同學互評基本分為2分
2、同學互評的獎勵分:
學院制定《人文社會科學學院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同學互評表》,分為優秀(4分)、良好(3.5分)、中等(3分)、合格(2.5分)、不合格(2分),每位同學對班級同學的思想品德和基礎文明進行評價打分,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計算出每位同學平均得分進行排名,排名前20%得4分,排名前20%-60%得3.5分,排名前60%-80%得3分,排名後20%得2.5分,本項工作由班主任統計上報。
3、同學互評的扣罰分:
(1)無故不參加同學互評工作,扣1分;
(2)經查實,有同學之間遊說拉分現象的,扣3分;
六、本細則中規定的所有加減分項均為一學年;數據統計範圍為當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七、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成績作為評優評獎、推薦就業、發展黨員的基本依據,并如實記入學生檔案。
八、本辦法從2012級學生開始實施。2011級以前(含2011級)的學生仍按《學生非學業因素評價體系實施意見(試行)》(浙中院發[2005]107号)執行。
九、本辦法由人文社會科學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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